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文件
昆理工大机电教字[2019] 08 号
根据《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考务工作规则》(教字[2000]317 号 2004 年修订)文件精 神及学校有关规定, 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由学校认定。 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教务管理实施细则及院级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
第一条 学院教务办人员应通过 QQ、微信、邮件、电话、短信、纸质等手段 及时向各系(室、中心) 主任或专任教师传达学校教务处、学院的各种文件、规定、通知等信息,收集学院相关信息、数据、资料并及时上报教务处。
第二条 学校教务处下达的教务、 考务工作及本院教务、 考务工作由学院教 务办公室统一安排,各系(室、中心) 主任接到通知后到学院教务办公室领取,再发放给每一位任课教师、 班主任、 主考教师或监考教师。
第三条 由学院教务办公室转发的各种文件、通知及学院教务办公室发出的 各类通知, 均由各系(室、中心) 主任领取。要求完成的各类计划、报表、教学 任务安排、核实教学工作量、各类材料及学生的相关工作等, 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报到教务办。
第四条 各类课程(含理论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实习、实验、 补考, 下同) 考核按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教字[2011]01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同一课程分班(组) 教学的,应由课程负责人统一教学大纲、教学周历、考核办法、教学资料归档办法,其他任课教师必须服从安排,不得各行其是。
第六条 学生考试的评卷和成绩登录,按《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考务工作规则》执 行。各类课程的考核和成绩登录,参照《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考务工作规则》执行。为 了不影响每学期上报补考名单、学生重修选课和学生学籍处理等教务管理工作,任课教师应在课程结束 2 周内完成成绩登录。毕业实习、 毕业设计(论文) 等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特殊要求执行。
第七条 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必须在课程结束后 2 周内,按照归档要求完成教学资料的归档,并将归档资料交到资料室。
第八条 调停课应严格按照《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教字[2001]0002 号文件》执行。任课教师不得擅自调课、停课或找他人代课。
第九条 监考按各单位在职教职工轮流安排,若因故需变动,由各系(室、中心)自行协调。
第十条 教师接到监考任务,应按时到岗履行监考职责,如果有紧急的事情需要调整,应至少提前一天告知教务办。
第十一条 违反以上规定的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全院通报批评、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 在本科教学质量专项巡查督导中出现单项(如课堂教学评价、试 卷检查、毕业设计检查等) 及其以上不合格的,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至严重警告处分。
第十三条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至严重警告处分。
1 .上课(包括理论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实习、实验等教学环节,下同)或监考无故迟到 15 分钟以上或提前下课超过15 分钟;
2 .不备课, 不带教学四大件上课, 讲课中出现明显差错, 造成课堂秩序混乱,学生意见强烈;
3 .未经学院和教务处同意,擅自舍弃部分教学学时超过 1/5;
4 .对学生实行体罚,未造成严重后果;
5 .在课堂上接听手机或者打电话;
6 .执行监考任务不认真,考场出现集体作弊,监考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造成不良后果;
7 .判卷评分弄虚作假,送人情分,随意压分或提分;
8 .丢失考试成绩 5 份以上;
9 .执行教学任务时,由于指导失误或擅自离岗造成公私财产损失或人员受伤;
10 .不及时转发上级有关文件和通知,造成严重后果。
第十四条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1 .上课或监考无故迟到 6- 15 分钟或提前下课 6- 15 分钟;
2 .判卷评分出现原则差错;
3 .未经学院和教务处批准擅自调课、停课或找他人代课;
4 .对学生实行体罚,未造成严重后果;
5 .收取学生或家长的钱物,无原则为学生加分;
6. 未经学校批准,任课教师擅自向学生出售教材或者参考资料;
7. 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舍弃教学学时达1/5;
8 .对学生实行体罚,未造成严重后果;
9 .丢失考试成绩 1~5 份;
10. 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 非静音状态进入课堂, 上课时发出声音, 但未立刻关机;
11. 执行监考任务,不严格执行《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考务工作规则》,造成考场秩序混乱。
第十五条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当事人全院通报批评。
1 .上课或监考无故迟到 6 分钟以内;
2 .上课期间对迟到、早退或其他违纪行为的学生不批评教育,影响正常教学;
3 .授课过程中,理论和技能的传授出现错误,不实事求是地纠正;
4.不辅导, 不认真批改作业(包括实验及实习报告),对明显的错误不作纠正;
5 .上课时,指名或不指名辱骂学生;
6.使用多媒体等手段教学时, 教师随意离开教学现场,由学生自行视听;
7.执行监考任务不负责任, 不能履行监考职责, 做与监考不相关的事情;
第十六条 凡受学院通报批评的当事人, 一学期内不得参与评选各类优秀和 奖励、申请各类教育教改项目和申报职称,扣当年绩效工资 300 元。凡受学院 警告处分的当事人, 一学年内不得参与评选各类优秀和奖励、申请各类教育教 改项目和申报职称,扣当年绩效工资 800 元。凡受学院严重警告处分的当事人, 一学年内不得参与评选各类优秀和奖励、申请各类教育教改项目和申报职称, 扣当年绩效工资 1500 元。一学年内,多次受到处分的,从第二次处分开始,处分期限、绩效工资扣发额度加倍。
第十七条 上文中, 2 周、一学期、 一学年均以校历工作周为准, 一学期按照 18 工作周计、 一学年按照 36 工作周计,工作周不足 2 周、 一学期、 一学年的,按校历顺延。
第十八条 本文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委托教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后颁发的新文件与本文发生冲突时, 以新文件为准。
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 2019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