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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理工大校学字〔2020〕7号
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关于印发《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馆中心及直属部门:
《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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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规定(试行)
为充分发挥学校多学科优势,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根据《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本科学分制管理规定》要求,推行主辅修并行的专业人才培养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修读辅修专业是指学生在主修专业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读同层次其他专业课程。
第二条 修读辅修学士学位是指学生在主修专业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读与主修专业不在同一专业大类的同层次专业课程,完成规定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第三条 原则上,每位本科生只能选择一个辅修专业。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对国家有行业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特殊专业,不设辅修。第二章 教学要求
第五条 学院参照同专业的人才培养要求,制订辅修课程体系、毕业学分要求和学士学位授予标准。
第六条 辅修专业实行学分管理,原则上总学分40学分左右。
辅修学士学位还需完成学位论文(或毕业设计)学分,原则上60 学分左右。学生辅修专业课程取得的学分不得计入主修专业毕业要求的个性化发展学分。
第七条 辅修专业课程一般由该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核心课程和部分专业基础课程组成,具体的辅修课程以培养方案规定为准。
第八条 辅修与主修同质要求,同质管理。辅修专业课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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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要求、成绩管理、考核要求等与主修专业课程一致。
第三章 选课与收费
第九条 学校统一组织辅修的申请、选课等相关工作。原则上,申请时间不晚于第三学期起始时间。申请时间及其他相关事宜以学校通知为准。
第十条 辅修专业课程的学生,应在学校选课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辅修专业要求选课,并按课表中的时间、地点上课。
第十一条 辅修收费按《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学分制收费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第四章 培养管理
第十二条 教务处根据课程的辅修人数,确定采用单独开班或跟班的授课方式,单独开班授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末、晚上。
第十三条 课程设计、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环节的辅修,原则上不单独开班,仅可跟班学习。
第十四条 采用网络形式授课的辅修课程,原则上不单独开班,仅可跟班学习。
第十五条 辅修课程成绩单独记录在学生辅修专业成绩单上。辅修课程不及格学分不计入学业警示、退学处理。
第十六条 辅修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其主修专业归属学院负责。
第五章 毕业与学位授予
第十七条 辅修专业毕业资格审查须由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向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 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在主修专业学制规定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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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内,修完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取得相应的学分,准予辅修毕业。
第十九条 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在主修专业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取得相应的学分,在取得主修专业学位授予资格后,方可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第二十条 辅修专业的毕业资格审查、学历及学位证书的申报等相关工作由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负责,与应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
第二十一条 学生尚未完成辅修课程学习,但希望继续完成学习的,可办理辅修结业手续,离校后在主修专业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返校补修所缺课程。辅修结业生不属于在校生,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第二十二条 学生返校补修完规定课程后,须向开设辅修专业学院申请毕业资格审查。
第二十三条 补修学费按《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学分制收费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9级学生起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校长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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