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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关于印发《高端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6 浏览量:

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文件

昆理工大校教字〔2015〕44号

 

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关于印发《高端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相关单位:

《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高端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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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高端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教育教学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鼓励教育教学工作者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特制订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奖励范围包括:教育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教学比赛奖、教学平台及团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成果及项目奖。

第三条 奖励经费由学校专项预算经费支付。

第二章 奖励范围及奖励金额

第四条 按表1、表2、表3、表4所设定的奖励范围和奖励金额,获奖成果按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单位排名及第一完成人个人排名实际情况,按表5、表

6所设定的比例进行奖励。

1 教育教学成果奖

奖励范围

奖励金额(万元)

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

200

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

100

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

50

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30

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15

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8

 

专著

研究报告

论文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10

6

4

2 -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6

4

3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4

3

2

省级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3

2

1

2 教学质量奖

奖励范围

奖励金额(万元)

国家级教学名师

10

省级教学名师

5

国家级教学竞赛特等奖

10

国家级教学竞赛一等奖

8

国家级教学竞赛二等奖

6

国家级教学竞赛三等奖

4

省部级教学竞赛特等奖

4

省部级教学竞赛一等奖

3

省部级教学竞赛二等奖

2

省部级教学竞赛三等奖

1

3 教学平台及团队

奖励范围

奖励金额(万元)

国家级教学团队

20

省级教学团队

5

国家级教育教学示范中心或基地类项目

10

省级教育教学中心或基地类项目

5

国家级规划教材类

5

4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成果及项目奖

奖励范围

奖励金额(万元)

省部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2

3 -

省部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

1

全国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奖

6

全国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奖

6

国家级研究生学科竞赛一等奖

6

国家级研究生学科竞赛二等奖

4

国家级研究生学科竞赛三等奖

2

国家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重点项目、专项项目奖

10

注:1、奖励中若未设特等奖,则学校奖励时一等奖自动上升等级,其它奖励等级以此类推。

2、 除教学成果奖外的其它成果,若同一成果,获得不同级别的奖励,学校按最高级别奖励;若同一成果,获得不同项目的奖励,学校按最高项目奖励。

3、 如遇各类奖励成果或项目名称调整,以调整后的名称为准。如有新增的成果或项目,由教务处、研究生院依据相应类别进行认定。

获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和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单位排名和个人排名前三的,按表5比例给予奖励,其它等级的奖项,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单位排名和个人排名前三的,按表6比例给予奖励;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单位排名或个人排名第四(含第四)以后的,不予奖励。

5 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奖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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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以上各类奖励,如获奖者为个人,则奖励直接发放到个人;如获奖者为集体,则由负责人上报奖励计划表,根据计划表发放到各参与人。

第六条 所有获奖人员,除国家有规定可以免税的以外,其获奖后个人收入所得税由个人承担。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七条 奖励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 奖项按自然年度给予奖励,即上一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以颁发证书或正式公告时间为准)。

第九条 每年3月1日前,凡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者,向所在部门提交支撑材料,由所在部门进行条件审查,各部门将相关材料汇总后按类别分别报送教务处、研究生院。逾期不再受理。

第十条 教务处、研究生院审核部门报送材料后,将不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者的材料退回所在部门,对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者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内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需向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并由相关部门进行核实,核实结果公开。公示期结束后,由学校对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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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奖励条件者进行奖励。

第十一条 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将严肃处理。

第四章

第十二条 本办法经校党委会研究通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明理工大学办公室 2015年9月2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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