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复查成绩

发布日期:2013-01-15 浏览量:

办事部门:

学院教务办,教务处教务科

办事程序:

1、学生对成绩有质疑或无成绩,开学后1-3周可到教务处考试中心办理手续。

2、学生须填写《学生查分运行单》和《学生查分登记表》,由考试中心转交任课教师安排复查。

3、若更改成绩,任课教师将更改的成绩填入《学生查分运行单》,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后,交考试中心。

4、由考试中心核对盖章后,交注册中心更改成绩或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所在学院更改成绩。

办事要求:

1、超过三周,不再受理成绩查询。

2、学生本人不得找教师复查试卷。

办理依据与原则:

《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学生手册》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呈贡校区学生事务中心502室65916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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